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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自愿登记
办事项目:作品自愿登记
办事机构:上海版权保护协会
办事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
电话:64370176×8307
办理时限:
一个月
申办对象资格:
本行政区域内著作权人的除计算机软件以外的作品
申办手续:
申请者向办理机构提交:
(一)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是申请人表达请求作品登记的书面文件;
(二)作品登记表;
(三)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
(四)作品自愿登记作品说明书,是创作内容、特点、构思和过程等的具体说明;
(五)著作权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工商企业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盖公章;
(六)作品样本;
(七)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
办理程序:申请者向办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作品登记文件。经登记的作品由市版权局发给作品登记证书。
办理依据:
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著作权管理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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