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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 构 设 置
  
   上海市版权局正式成立于1998年1月,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市的著作权工作进行统一归口管理,业务上受国家版权局指导。

主要职能:  
  一、起草与著作权保护有关的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草案,检查著作权法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及有关国际版权公约的执行情况,负责侵权盗版的鉴定和重大案件的查处;
  二、审核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涉外著作权代理等机构事项;
  三、负责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管理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工作;
  四、协调全市新闻出版、著作权的对外交流、合作与联络工作;
  五、管理全市著作权贸易活动,负责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及外国作品在我市的认证工作。

职能部门: 版权管理处
负责人:武幼章
电话:64670303

· 工 作 纪 律
  为加强上海市版权局勤政廉政建设,保证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特制定以下规定: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守国家和政府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2)不准在企事业和社会团体兼职,因工作需要兼职必须按规定经过批准,但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3)不准收受与公务有关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等,难以谢绝的必须按规定上交、登记。
 (4)不准以权谋私,不得为配偶、子女及亲友等在招工、招生、出国、出境等方面谋取特殊照顾。
 (5)不准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及其他活动。
 (6)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沐浴等场所的活动。
 (7)不准设立各种形式的"小金库",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8)不准泄露国家机密,遵守保密纪律,执行各项保密制度。
 (9)自觉遵守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纪律。
上海市版权局 主办  建议显示分辨率 1024*768浏览
地址: 上海市绍兴路5号 邮编: 200020 电话: 021-64370176*8309 传真: 021-64332452
E_mail: bqj01@shang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