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普陀区公安分局网安支队发现一款名为“花蝶”的直播平台有主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经区网安支队会同分局曹杨所进一步侦查,于2月23日在本市宝山区抓获犯罪嫌疑人蔡某,当场查获作案手机3部。
经查,自2020年12月末起,犯罪嫌疑人蔡某在其市内居所利用事先准备好的直播设备,通过“花蝶”手机APP开展网络直播活动。期间,蔡某以发送淫秽视频为饵,诱导观众向其赠送价值人民币159元起的虚拟礼物,并添加赠予其虚拟礼物观众的QQ或微信,先后向50余名观众发送了事先准备好的淫秽视频500余部,从中牟利人民币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已被普陀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