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法院判决一起携带非法音像制品案件

来源:上海扫黄打非网 日期:2014-04-11 分享

前不久,嘉定区人民法院对马万里携带非法音像制品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马万里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并对查缴的非法音像制品予以没收。根据嘉定区公路道口联合查处非法出版物机制有关要求,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区文化执法大队、公安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小组,不定期对辖区重点道口过往车辆进行排查。2014年5月14日,专项检查小组在安亭检查站查获了一起个人携带非法音像制品案件,现场共查缴非法音像制品326张,其中淫秽色情音像制品116张,当事人马万里随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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