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1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20天,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没收扣押在案的侵犯著作权的产品及犯罪工具。
经查,自2018年起,被告人朱某、陈某招募张某、赵某(均另案处理)等人生产、复制权利人享有著作权的奥特曼形象皮套、头盔等,并通过网络店铺等渠道对外销售。其中,朱某负责店铺经营管理,陈某负责协助跟进生产进度、宣传推广等工作。根据不同形态和用料,奥特曼皮套的价格平均从几千到数万元不等。经司法审计,朱某、陈某二人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