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跨省团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南某某、黄某某、阎某、尤某某、曹某、李某等12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分别或伙同他人共同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其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经审理查明,2019年8、9月起,被告人南某某、黄某某、阎某、尤某某、曹某、李某等12人,分别或伙同他人使用手机、电脑,登录淫秽视频网站“星辰平台”“速度与激情平台”“音乐平台”“麒麟平台”,注册代理账号,通过将网站“公共片库”的淫秽视频导入其代理账号的“私有片库”后生成链接,并将链接发送至QQ群、微信群,让群内成员以“打赏”付费的方式点击链接观看,并与网站约定分成,共传播淫秽视频3811部,非法获利人民币81369元。
12名被告人分别被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至二万元不等。至此,这起跨上海、河南、福建、黑龙江、广西、辽宁、河北等七个省市查办的案件就此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