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山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对新印(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取缔,并作出没收印刷品四十六册、罚款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在未按规定办理取得《上海市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接受客户委托,印刷《英语词汇课课练》。2020年6月23日,宝山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在检查中,当场查获印刷品46册,违法经营额人民币2074.75元。
经调查认定,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行为。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宝山区文旅局执法大队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