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办结一起全国督办案

来源:上海扫黄打非网 日期:2020-09-04 分享

历时一年,全国挂牌督办的苗某龙等人非法经营佛教类书籍一案于近日一审宣判。主犯苗某龙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主犯吴某甲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其余13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被告人林某慧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七日;上海弘某印务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印刷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各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赃证物品,并追缴所有违法所得。

被告人苗某龙自2014年起,伙同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等,在没有佛教类书籍准印证的情况下,非法印制、出售《金刚经》《妙法莲华经》等佛教类书籍20余万本。期间,明知其不具备印制图书、刊物资质,被告人俞某、卢某、郭某、朱某选、陈某武等仍接受了被告人吴某甲的委托,分别或伙同他人,装订、印刷《金刚经》《妙法莲华经》等佛教类书籍,涉案数量共计39万余本。案发后,为帮助被告人陈某武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被告人林某慧不仅修改、删除公司电脑中与被告人吴某甲有关业务信息,还更换了公司生产部门的电脑硬盘并重装系统,妄图瞒天过海,逃过法律制裁。

2019年6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从被告人苗某龙、吴某乙、郭某、卢某等人处扣押多本经书,经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鉴定,查扣的18种图书属于非法出版物。2019年6月10日至20日,16名被告人先后被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民警抓获。

该案系本市近年来侦办的一起规模较大的非法经营佛教类书籍案件,涉案人员较多,犯罪数额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但在公安机关迅速、缜密的侦查下,全面打击了非法佛教类书籍的联络、承印、装订、发货、销售等各环节,有效整肃了出版物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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