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判决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来源:上海扫黄打非网 日期:2021-12-28 分享

近期,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郑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与他人结伙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其行为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没收在案的违法所得、作案工具。

经查,2020年3月起,被告人郑某某为非法牟利,使用自己的手机登陆从他人处获取的推广淫秽视频的“打赏平台”网站链接,将该“打赏平台”公共片库中部分淫秽视频的链接、二维码通过QQ、微信等社交平台转发推广,以网友打赏付费观看的方式获利。至案发,被告人郑某某推广的淫秽视频共获得打赏868次,非法获利人民币4000余元。

被告人郑某某被抓捕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47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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