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及组织淫秽表演案

来源:上海扫黄打非网 日期:2022-09-13 分享

近期,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及组织淫秽表演案。法院以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曹某、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三名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共计14万元依法没收。

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起,刘某某(另案处理)为牟取非法利益,雇用被告人曹某、徐某某组织技术团队先后研发“基地”“君遇”直播平台软件,后通过网络招募男主播在上述平台内进行淫秽表演,并允许男主播在上述平台内上传淫秽视频。在上述平台上网运行期间,刘某某雇用被告人王某某负责推广上述直播平台、审核主播资格等事项,雇用被告人曹某、徐某某等人对直播平台进行技术维护。经远程勘验和鉴定,上述“君遇”平台片库内提取视频567部,其中541部系淫秽视频;警方对“君遇”平台内主播表演进行录屏的视频63部,其中61部系淫秽视频。至案发,“君遇”平台会员用户充值合计人民币96万余元,主要用于给主播刷礼物、进入收费直播间观看主播淫秽表演等项目。

被告人王某某、曹某、徐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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