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旅局执法总队对中茄文化传播(杭州)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出版业务的行为予以取缔,并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于2019年4月和2019年8月编印出版出版物《雪茄专家》两期,其中编印完成100本,另有1000本在印刷过程中被查处,为在制品,已另案没收。
经调查认定,该公司擅自编印非法出版物《雪茄专家》(两期)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的违法行为,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市文旅局执法总队作出上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