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15万!上海办结一起国家版权局督办案件

来源:上海扫黄打非网 日期:2021-01-15 分享

近日,上海市文旅局执法总队对“犀光网”未经授权,擅自向公众传播摄影作品一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上海犀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人民币15万元。此案由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颇具典型性,彰显了国家对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的力度。

经查,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间,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其经营的“犀光网”“犀光资讯”栏目中,向公众提供了257张摄影作品供免费浏览,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违反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构成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

该公司的侵权行为不但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同时也破坏了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上海市文旅局执法总队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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