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士龙
当我们读到《乔布斯传》时,巨星已陨落,虽然我只读到了一半,但有一个影子却深深地印在了我脑海,那是一个对事业无限激情,对美学至上追求的疯狂生命,让我迫不及待写下这篇读后感。
他是一个计算机狂人,缔造了苹果的神话,创造了i时代,他所改变的不仅是科技,而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我相信人们对他的事迹总是有所耳闻,也毋庸置疑他的成就,可以说,在科技的事业中,他是成功的,在个人的生活中,他是糟糕的。而之所以让我震撼的,是他那疯狂和令人抓狂的人生,因为,那是我所不敢做的,而人总是会对自己不敢做的,或是做不到的心生向往,他那种为所欲为,孤注一掷的性格,的确,他是个疯子。
在中国,人们通常习惯于循规蹈矩,习惯于稳中求进,当时那位留长发、光脚丫,有着嬉皮士叛逆的乔布斯绝对是大人眼中的“坏孩子”。小时候,只要我一有叛逆的萌芽,就会被爸妈和老师扼杀在摇篮里,在我面前,有一条无形的道路笼罩着,那就是上一个重点中学,再上一个重点大学,似乎这样,他们的任务也就完满完成了。于是,棱角也被越磨越光,只要是偏离这条轨道的事情总会被认为不务正业,虽然我很无奈却也践行着“真理”,心中一直有个念头,希望有一天,能摆脱拘束,走自己的路,为自己疯狂一下,哪怕代价有点沉重。
思维的禁锢总是让人不敢背水一战,思前顾后,我会从世界一流的大学退学么?不会!但乔布斯这么做了,比尔·盖茨这么做了,扎克伯格(facebook创始人)这么做了……为了追求而放弃,为了梦想而疯狂,虽然有时又迫不得已,但为自己所钟爱的而倾其一生是幸福和无悔的,不管生活是否会拿起一块砖头向你的脑袋上猛拍一下,不要失去信心,用对事业的钟爱从头再来,用对梦想的希冀再次燃烧生命。
但是,现代社会出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这就很麻烦了,很多人做了自己应该做的,却忘了自己喜欢做的。千军万马考公务员暂且不说,甚至本科生、研究生招聘环卫工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了,稳定的事业编制本身并不是件什么坏事儿,也不妨碍青年人实现他们的人生价值,但当举国上下大多数青年只想着在“铁饭碗”里“安度晚年”,就值得注意了。是安常处顺的生活磨灭了他们的斗志?还是残酷的现实浇灭了他们的勇气?面对乔布斯的疯狂,很多人视之为偶像,但他的人生是无法效仿的,与其当别人故事的听众,还不如做自己梦想的主人。很多事情,往往不是因为难,让我们不敢去做,而是因为我们不敢去做才显得很难。
乔布斯经历的坎坷,只会多不会少,甚至他的缺点并不少于他的优点,但就是那对事业的钟爱和孤注一掷的勇气,以及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在战斗的思想引领,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话。青春是什么?塞缪尔·厄尔曼写道:“青春不是桃面、丹唇、柔膝,而是深沉的意志、恢弘的理想、炽热的感情;青春是生命的源泉在涌流。”人生只此一回,何不疯狂一下?
追梦的人,走到哪里,都会春暖花开。
(作者系金山区金山卫镇塔港村村民)
荣获2012年上海“农家书香”征文活动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