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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对期刊编校质量复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1-14信息来源: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沪新出〔2021〕1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对期刊编校质量复查情况的通报

本市有关期刊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

2020年下半年我局委托上海市期刊协会,对2019年本市期刊编校质量检查不合格期刊开展了复查,现将复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复查范围

本次复查范围为2019年度上海市期刊编校质量检查中不合格的期刊。

二、复查方法

本次复查为抽查,每种刊物无论开本大小,一律抽查版面字数3万字(包括目录,以及目录后的连续正文,广告页不查)。复查期刊为2020年出版的第一期期刊,年刊为上一年度出版期刊。

三、复查程序

本次复查共分五个阶段进行:依次为统一审读标准、初审、复审、反馈、仲裁等。

四、复查团队

为确保复查质量,上海市期刊协会在参与过2019年期刊编校质量检查的专家中进行遴选。组成社科期刊和科技期刊两组专家团队,分别对社科期刊和科技期刊进行初审、复审和仲裁工作。

五、复查结果

本次复查期刊共49种,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期刊40种(含社科期刊17种、科技期刊23种),占总数的81.6%;不合格期刊9种(含社科期刊2种、科技期刊7种),占总数的18.4%。根据社科期刊和科技期刊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合格期刊中另设合格警示线,以提醒合格(警示)的期刊进一步加强编校质量的管理。(详见附件)

从本次复查情况看,大部分被复查期刊为合格,但仍然有18%以上期刊为不合格。望这些期刊主办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相应监管职责,承担相应管理义务,从而确保期刊办刊质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

对期刊质量长期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将结合期刊出版年度核验作出相应处理。

专此通报。

附件:2020年上海期刊编校质量复查结果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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