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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屋的基本服务(四)

发布日期:2012-04-11 分享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

                            农家书屋要建立哪些服务制度?

  制定一套易于操作、贴近实际、方便村民的农家书屋服务制度,一方面能够使管理人员明确职责,提供良好的服务;另一方面能够使广大村民了解借阅规则,自觉接受管理。
  农家书屋必备的服务制度主要有两个: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度和村民借阅制度。
    1.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度
这是为管理员规定的工作内容。这个制度可对管理员的日常工作起到指导作用,也便于村民对管理员是否尽职做出监督与评判。
    下面是王村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细则》,可供参照.
    管理员工作细则
    1.认真履行管理员职责。
    2.热情接待每个读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
    3.虚心听取意见,努力改进工作。
    4.严格保证开放时间,不擅离岗位。
    5.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6.定期整理、统计图书,图书归还后及时上架。
    7.妥善保管图书音像资料及书屋设施,确保书屋的安全。
    8.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各地的农家书屋管理员可参考这个示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村的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制定好岗位责任制后,农家书屋管理员就要认真执行,重点是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熟悉工作的基本步骤。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全面具体地反映书屋的图书添置、分类、借还、损坏丢失等情况,做到登记本账目清楚,账物一致,
  第二,要为村民提供良好的服务。要热情、耐心、积极主动地为村民讲解、介绍图书有关情况,最大限度地为村民看书、借书提供方便,使书屋成为村民家门口的图书馆、信息交流站及精神文化生活园地。管理员要主动了解村民需求,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使书屋越办越好。
  第三,要保证书屋按时开放。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管理员要坚守岗位,做好一系列服务工作。可以考虑不同季节村民的空闲时间来确定具体的开放时间,如农忙时暂时关闭,农闲时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可以根据村民每天的习惯来确定具体的开放时间,如村民下午或晚饭后爱出来转转,这时管理员就应该开门提供服务。农家书屋管理员每天一定要抽出固定的时间保证书屋开放,而不能是随意性的,有人借书管理员才去开门,其他时间书屋就像仓库一样。如果村民来书屋碰到的总是一把大锁,找不到人开门,空手而回,就会挫伤来农家书屋看书的热情。
  第四,管理员要为村民提供良好的阅览环境,每天要打扫卫生,保持桌椅书架干净,图书报刊排列整齐;要有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每天形成良好的习惯,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2.村民借阅制度
  来书屋看书、借书是村民的基本权利,管理员一定要保证。但同时村民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村民借阅制度就是让村民了解自己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必须尽哪些义务。这样他们才能积极配合管理员,按照制度规定借还图书,从而使书屋的图书减少丢失、损坏,使书屋能够长久地运转下去。管理员可参考下面王村农家书屋村民借阅制度,制定一个《村民借阅须知》。
    村民借阅须知
    1.村民有阅览和借阅图书的权利。
    2.借阅图书需登记,每人每次可借3本。
    3.每本书的借书期限为1个月,可续借。
    4.借阅者要保管好图书,不要丢失,不要损坏,不要涂写乱画。
    5.过期不还,或损坏、丢失,要适当赔偿。

    政府建立农家书屋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让广大农民有书读,在读书中受益。所以,来农家书屋看书、借书是每个村民的基本权利。管理员一定要让每个村民知道, 他们有权借阅农家书屋的每一本书。
  管理员要向村民耐心解释图书借阅制度。规定村民借阅图书必须登记,本人签字,是为了让村民爱惜图书、按时归还;规定借书期限,是为了保证图书的周转,提高利用率,让更多的村民能够读到更多的书;规定损坏丢失图书要赔偿,是因为农家书屋的图书是集体财产,它和其他集体财产一样,丢失或损坏都应该赔偿。管理员应主动建议村委会针对损坏图书及书屋其他设施的行为制定出赔偿标准与办法,以便于在发生具体损坏时有据可依地提出赔偿要求,以保护集体财产。
  管理员要让村民知道,只有每个村民都遵守借阅规定,才能保证其他村民的借阅权利,书屋才能长久发展,村民才能长久受益。

                          农家书屋如何开展借阅服务?

  这项工作是管理员为村民提供的一项最基本的服务。做好借阅服务工作,才能提高村民的读书兴趣,把村民与书屋连在一起,把村民与知识连在一起,让村民真正体会到农家书屋给他们带来的多方面的实惠。
    1.借阅手续
  当村民来到农家书屋时,管理员要态度热情,积极引导。村民可以选择在书屋阅读或借回家看。村民每次借阅图书管理员都要在图书借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还书时也要进行登记。
借阅登记本中的内容应包括姓名、书名、图书编号、借书日期、还书日期、本人签名、备注等。
  管理员要主动告知村民还书时间,保证按时归还。同时要求村民不要弄脏、弄破图书,不要在书上涂写乱画;保管好图书不要丢失,不要借给他人;如果丢失或损坏要作适当赔偿;如上次借书尚未归还,则不能再借新书。
    2.还书手续
  当村民来归还图书时,管理员要先检查图书是否完好,然后在图书借阅登记本上找到当时填写的借书记录,在“还书日期”一栏上填写还书日期。
   管理员还要按照类别、图书编号,将图书放回原处。
   对于未按期还书的村民,管理员可以口头、电话提醒他还书,或上门督促。
   管理员要做好图书丢失、损坏情况和赔偿情况的登记,并定期将赔偿款上交村里。对于图书丢失或损坏情况,管理员可以记录在图书借还登记表的备注栏中;也可以在图书借阅登记本的最后一页,重新设计一个《图书丢失或损坏情况登记表》,记录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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