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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对报纸编校质量复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9-01-31信息来源: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AD0304000-2019-013

沪新出报〔2019〕13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对报纸编校质量复查情况的通报

本市有关报纸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

2018年下半年我局委托上海市期刊协会,对2017年本市报纸编校质量检查不合格报纸开展了复查,现将复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复查范围

本次复查范围为2017年度上海市报纸编校质量检查中不合格的16家报纸。

二、复查依据

此次复查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通用规范汉字表》等。

三、复查程序

本次复查共分五个阶段进行:依次为统计字数、初审、

复审、反馈、仲裁等。

四、复查团队

为确保复查质量,上海市期刊协会在参与过2017年期刊编校质量检查的专家中进行遴选。

五、复查结果

复查结果,按照差错率由低到高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差错率不超过3/10000(含3/10000)的为合格,差错率超过3/10000为不合格。

本次复查报纸共计16家,合格的14家,占本次复查报纸总数的87.5%;不合格的2家,占本次复查报纸总数的12.5%。(详见附件)

从本次复查情况看,大部分被复查报纸为合格,但仍然有2家报纸为不合格。望这些报纸主办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相应监管职责,承担相应管理义务,确保报纸办报质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

对报纸质量长期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将结合报纸出版年度核验作出相应处理。

专此通报。

附件:2018年上海市报纸编校质量复查结果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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