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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20信息来源: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沪新出〔2021〕9号
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复制单位年度核验和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1〕5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对上海15家已认定的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开展年度考核。现就具体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年度总结
各示范企业于2021年3月5日前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提交年度总结和年度考核表(附件)。年度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服务大局、坚持导向、合法经营、规模效益、技术装备、创新研发、管理体系、绿色环保、人才队伍、地方扶持等方面情况。
二、开展考评
2021年3月26日前,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示范企业报送的年度总结,采用适当方式对企业开展考评。主要包括是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符合示范企业基本条件,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创新引领发展的思路经验等方面情况。
三、作出综合评定
根据考评结果,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将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书面提出保留或撤销的评定意见,并报送示范企业年度考核表。
联 系 人:李善亮
联系电话:64319402
电子邮箱:slli163@163.com
附件:2021年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年度考核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