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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02信息来源: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沪新出〔2023〕6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的通知
本市报纸出版单位:
根据《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3〕5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至3月29日开展2022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在上海登记、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纸。
二、核验重点
(一)重点核验内容
1. 报纸出版内容导向和质量情况。报纸出版单位是否始终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旗帜鲜明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是否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是否刊发法律法规禁止刊载、存在导向问题、低俗庸俗媚俗、危害社会公德等不良和有害信息内容;是否存在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不合格,出版质量长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等质量问题。
2. 报纸出版基本条件和能力。报纸主管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职责;报纸出版单位及主管主办单位资本结构中是否存在非公有资本成分;报纸出版单位是否有健全的导向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采编经营两分开、“三审三校”等采编管理制度,是否能够正常开展出版活动,是否存在经营恶化已资不抵债的情况;报纸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 报纸出版单位及人员遵规守法情况。是否擅自变更业务范围、主管主办等许可事项;是否擅自设立驻地方机构;是否按规定及时缴送样报;是否未备案休刊或休刊超过180天,一号多版及出卖、出租、转让刊号、版面、出版许可证;是否刊发违法违规广告并被有关部门通报、处罚;从业人员是否存在擅自发布职务信息、违规设立职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账号、违规申领新闻记者证、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4. 报纸出版单位融媒体建设和管理情况。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报业新型主流媒体建设,是否积极构建融媒体传播矩阵,是否建立适应融媒体生产传播的一体化体制机制;是否对所属报纸及新媒体实现网上网下统一导向要求、管理要求;所办新媒体是否存在运营管理不规范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二)重点核验单位
1. 近两年报纸名称和业务范围均发生变更的报纸出版单位。
2. 停刊、休刊、长期不能正常出版、已不具备出版条件的报纸出版单位。
3. 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涉嫌违法违规有案在查或群众反映存在内容导向、新闻敲诈、虚假新闻等问题的报纸出版单位。
4. 近年来编校质量低下、编校差错突出的报纸出版单位。
5. 上一年度被列入年度核验缓验且尚在整改的报纸出版单位。
三、核验程序
(一)单位自查。各报纸出版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撰写年度自检报告,在中国记者网登录“2022年度报纸核验系统”(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3月18日至26日)填报并打印《2022年度报纸核验表》。
1. 自检报告应包括对照重点核验内容进行自查的措施及结果,报纸及所办新媒体主题宣传、出版质量、融合发展、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社会效益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措施建议等。
2.《2022年度报纸核验表》应确保填报数据完整、真实、规范,对填报数据不完整、不真实、不规范、相互矛盾以及填报旧数据的,我局将予以退回。重新填报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暂缓核验。
(二)报主管主办单位查验。各报纸出版单位将年度自检报告和《2022年度报纸核验表》纸质材料提交主办和主管单位,由主管主办单位进行查验、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报市新闻出版局核验。各报纸出版单位将加盖主管主办单位公章的《2022年度报纸核验表》、自检报告,连同最新连续出版的10期样报等核验材料,报送我局审定核验意见。
四、核验方式
本次年度核验采取线上填报、现场核验相结合的方式。
(一)数据填报
预审时间:2023年3月1日至17日
线上填报时间:2023年3月18日至26日
线上填报网址:中国记者网“2022年度报纸核验系统”https://nianjian.peoplec.cn/(技术咨询:010-65363476、010-65363196填报咨询:010-65363611、010-65363609)
线上填报账号:用户名为报纸刊号(所有的数字、字母、符号均为半角格式,无空格),初始密码为Nianjian1234*,首次登陆成功后请尽快绑定个人手机号码并修改密码。(密码重置联系电话:64370176*8503)
(二)现场核验
核验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9日
09:30—11:30,13:30—16:30
核验地点:黄浦区绍兴路5号市新闻出版局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64370176*8503
五、现场核验报送材料
1.《2022年度报纸核验表》纸质版1份,主管主办单位审核盖章;
2.《2022年度报纸自检报告》纸质版1份,主管主办单位审核盖章;
3. 最新连续出版的10期样报;
4.《报纸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
六、核验结论及后续处理
我局将依法依规认真核验材料,严格核验结论。通过加强填报数据审核,结合报纸审读、质量检查、谈话警示、案件查处等工作,对报纸出具通过核验、暂缓核验、不予通过核验、未参加核验四种意见之一。经核验符合规定要求的,由我局年度核验经办人员在《报纸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上加盖年度核验专用章,即为通过年度核验。对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经催告仍未参加年度核验以及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报纸,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撤销其《报纸出版许可证》。对停刊、休刊、长期不能正常出版、已不具备出版条件的报纸,限期转办或停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