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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06信息来源: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沪新出〔2024〕5号
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出版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会议部署,筑牢印刷阵地安全屏障,加快培育和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推动印刷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考核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4〕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上海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1. 已领取上海市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含2023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不包括复印打印企业),均须提交年度报告。
2. 经国家新闻出版署2023年评审认定的本市国家印刷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须同步参加年度考核。
3. 各区出版主管部门对管辖内上市印刷企业、丝网印刷企业和印刷商务网络平台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汇总。
二、工作程序
(一)年度报告程序
1. 上海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市新闻出版局和各区出版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 各区出版主管部门组织本区印刷企业于2024年2月5日起登录“上海印刷企业信息录入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3. 各区出版主管部门要对企业报送内容进行审核汇总分析。对于报告数据异常的企业,要及时核实情况,梳理排查监管风险隐患;对于经催报仍不参加年度报告的、失联的、数据造假的企业,要将其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重点监管对象,对其落实“五项制度”、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进行巡查,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对不符合印刷企业设立条件的企业依法撤销许可。
4. 各区出版主管部门向市新闻出版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和有关表格(附件1、附件2、附件3),以及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企业名单。
(二)示范企业考核程序
1. 报送研究报告。示范企业要对照六项基本条件分析企业发展态势,紧紧围绕所属的示范类别,研究总结企业发展的新成效、新问题和下步打算,向市新闻出版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的研究报告和有关表格(附件4)。
2. 开展现场检查。市新闻出版局对示范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照示范企业的申报条件进行核查,对示范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3. 确认考核结果。市新闻出版局根据现场检查结果作出初步评定,向国家新闻出版署提出保留或撤销意见,国家新闻出版署在复核有关情况后,发布公告对合示范企业进行确认,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和摘牌。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导向,周密部署压实责任
各区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出版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做好年度报告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具体实践,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加强思想引领的有力抓手,引导企业服务大局讲政治、守法经营讲规矩,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各区要加强组织领导,专人专班负责、压紧压实责任、落细落实任务、周密部署安排,与印刷企业紧密衔接、同向发力。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重点整体谋划
各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年度报告及时排查和发现监管薄弱环节,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将问题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要重点分析研究本区行业发展特点难点,注重前瞻布局,对苗头性、典型性、集中性问题提前研判,推动破解问题关口前移,做到政策靠前精准发力,加快推动本区印刷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指导严格审核,认真总结按时报送
各区要通过组织培训、学习填报指南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填报工作的指导。要认真审核审核数据,注意填报数据的计量单位是否正确,关联指标间的数据是否逻辑合理,并与上一年报送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出现数据变化幅度较大的情况要仔细核对,摸清原因,确保数据变化有理有据。要与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须于2024年3月18日前将印刷企业年度报告、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含电子版及有关统计报表)报送市新闻出版局。其中,总结材料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区印刷业发展趋势和问题,注意把握和处理好宏观数据与微观感受之间的关系,既要从改善心里预期、提振行业发展信心角度出发,抓好用好行业发展积极因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又要实事求是认清行业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
附件:
1. 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情况汇总表
2. 2024年上市印刷企业情况表
3. 2024年印刷商务网络平台情况表
4. 2024年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24年2月2日
(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联系人:季茹倩,电话:13020267849;徐双,电话:64370176-8413。各区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和有关表格、示范企业研究报告和有关表格报送邮箱:xushuang36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