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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1-07信息来源: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办事项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办事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www.ccopyright.com)
上海市版权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上海代办处)
办事地址和联系电话:
浦东办公点
地址:浦东新区张江路69号612室
电话:50278103
联系人:张珂 QQ:2242522941
浦西办公点
地址:黄浦区绍兴路5号308室
电话: 64370148
联系人:任惟嘉 QQ:391115885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 ~ 12:00 下午1:30 ~ 5:00
一、申请需知
1、费用:官费免费/件、加急件另收费。
2、所提交的纸介质申请文件和证明文件需复制在A4纸上;提交的各类表格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可以是原表格的复制件),填写内容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者打印,字迹应当整齐清楚,不得涂改;申请表格内容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并由申请者盖章(签名);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本;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为一份 。
二、各类申请的文件交存要求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表(由上海市版权协会制作)
2. 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 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 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 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
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 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3) 代理人身份证明。软件著作权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 鉴别材料
(1) 源程序(使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指令或者语句序列)按前、后各连续30页, 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 右上角标注页号1-60;
(2) 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按前、后各连续30页, 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 右上角标注页号1-60。
[注] 已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其著作权发生继承、受让、承受时,当事人应当出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无须提交鉴别材料。
4. 其他软件权属证明文件
软件权属证明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软件委托开发协议或合同书;下达任务开发: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任务书;利用他人软件开发的软件: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