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查处4起擅自从事出版物相关业务案件

来源:上海扫黄打非网 日期:2021-08-06 分享

为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工作部署,普陀区“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持续加大出版物市场巡查力度,大力查处各类违法出版活动及传播有害出版物行为,持续净化文化空间、规制市场秩序。在近期的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中,区文旅局执法大队查处了4起擅自从事出版物相关业务案件。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案

5月21日下午,普陀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在上海市子长学校至上海市北海中学一带检查时,发现甘泉路一文具店内显著位置放有《成语词典》《新华字典》《唐诗三百首》等出版物,遂要求现场负责人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无法提供。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70册涉案出版物,并通知当事人接受调查询问。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行为,考虑到当事人案发后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处以其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没收出版物70册的行政处罚。

 

擅自从事出版物复印装订案

6月7日,普陀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在对华东师范大学周边开展检查时,发现3家打字复印经营场所在未取得《上海市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从事出版物复印装订业务。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涉案店铺有《保罗书信》《希伯来书》《罗马书》《普通书信》《秩序与混沌:转型中国的“社会奇迹”》等7册疑似非法出版物,及《秩序与混沌:转型中国的“社会奇迹”》的电子版存档。经查,2家店铺接受他人委托复印并装订涉案出版物,但尚未交付;1家店铺接受他人委托复印并装订涉案出版物1册,已于当日完成交付。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涉案出版物并依法予以立案。对3起案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并没收出版物4册,罚款人民币2000元并没收出版物3册,及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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