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判决一起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案

来源:上海扫黄打非网 日期:2021-04-13 分享

近日,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案。被告人陈某为推销男性保健品,通过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文件,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五日,并没收作案工具。

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至10月,被告人陈某为推销男性保健品,建立微信群“高级看看会员1”,并用从他人处购买的微信号“萌萌6”“ffcg”在上述微信群内发送视频链接,这些链接跳转的视频经鉴定有40部属于淫秽视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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