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投诉,松江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对辖区某KTV进行了检查,现场抽查的40部MTV与权利人提供的视听作品名称、词曲作者及表演者相一致,该场所未能出示涉案作品的著作权授权许可凭证。执法人员当即依法进行现场取证并对当事人进行约谈。
经调查查明,该场所用点播系统中收录的涉案作品为“音集协”经权利人授权依法管理的视听作品,当事人作为卡拉OK点唱服务经营场所未按规定取得视听作品的放映权许可,该行为构成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的违法行为。松江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和罚款人民币32432.4元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场所负责人通过支付2018年1月1日至今的许可费用,获得了涉案作品的合法使用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