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商务楼宇开展违禁、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集中清查行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2-02-28 分享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2012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精神,结合近期全国“扫黄打非”办第四督导检查组在沪督查反馈情况和上海“扫黄打非”工作实际,日前,市“扫黄打非”办向各区(县)“扫黄打非”办、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发出《关于在全市商务楼宇开展违禁、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集中清查行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行动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这一主线,以查堵违禁、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为工作重点,在全市商务楼宇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追源断渠、查办大案,坚决禁止违禁、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在商务楼宇展示、陈列、派发、销售,切实落实收缴、查处及管理责任。打击违禁、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进入商务楼宇的违法活动。

《通知》强调,各区(县)“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协调文化执法、公安、工商、住房等部门,对辖区内商务楼宇,重点对涉外商务楼宇进行全面排摸,持续、反复清查,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在商务楼宇中展示、陈列、派发、销售违禁、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追溯源头、斩断供货渠道,属于商务楼宇物业管理部门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完善电话、网上、信函、面洽等多种接报方式。要向社会公布举报途径,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以便及时获取案件线索。各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排摸清查和群众举报获得的案件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重点案件要实行查案与追责齐头进行。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格依法追究刑责。

《通知》要求,各区(县)“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及时向本级“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通知》中的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立即作出部署,狠抓行动落实。各区(县)“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督办作用。住房部门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的监管作用,杜绝为违禁、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的展示、陈列、派发、销售提供场地出租。文化执法、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刑事案件查办作用,加大对违禁、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的打击力度。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扫黄打非”整体合力。

《通知》指出,行动期间,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打击不力、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并将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区(县)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此次专项行动从2012年2月下旬开始至4月底结束,各区(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务必于2012年4月26日前将行动总结材料报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有重要情况、重要案件要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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