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大小:
发布时间 2025-03-04信息来源: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沪新出〔2025〕15号
关于对上海炎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2家出版物发行企业予以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近期,我局在依法检查中,未发现上海炎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2家出版物发行单位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经营。现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第十三、二十二条之规定,责令上海炎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2家出版物发行单位于2025年5月1日前就相关违规情况进行改正并向我局报告改正情况或履行相关变更手续。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的12家出版物发行企业名单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25年2月25日
责令限期改正的12家出版物发行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