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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25信息来源: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25年度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申报指南
为推动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促进优秀出版物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推动上海出版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上海故事,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版权局设立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并委托上海长江出版交流基金会负责实施。
一、以下单位可申报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
(1)注册在本市的出版单位;
(2)外方出版机构、作者、译者和版权经纪人可委托本条第(1)款中的出版单位代为申请。
二、 申报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资助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一年以上,出版业务正常开展;
(2)三年内未因违反我国出版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三、申报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资助的作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作为中文,并已出版中文版本;
(2)版权归属明确、无任何纠纷;
(3)已与外方出版机构签订版权输出合同;
(4)译者为外籍人士或长期居住在国外的人士,熟悉中国文化,在目标市场正式出版过目标语种的著译作品,具备把中文作品翻译成目标语言的能力和热情;如有多名译者,应包含至少一位符合前述条件的译者;
(5)外文版已出版的,予以优先考虑;
(6)本市出版单位出版的外文版图书,并符合本条第(2)(3)(4)款条件的,可以参照本指南执行。
四、 申报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资助的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中英文);
(2)中文原版样书两本;
(3)外文版样书两本;外文版尚未出版的,提交不少于20页的翻译样稿(样稿须包含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
(4)中文版作品出版单位与著作权人签订的出版合同;
(5)申请单位与外方出版机构的版权输出合同;
(6)出版单位与译者签订的翻译合同;
(7)外方出版机构简介、书目、宣传册等基本资料;
(8)译者简介和著译情况;
(9)申请单位和外方出版机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10)承诺书;
(11)除样书外,纸质材料A4纸打印,纸质封面,左侧胶装成册。
注: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五、申报时间及结果发布
(1)申报2025年度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资助的项目由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项目秘书处。每家申请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本。受理时间截止于2025年8月15日;
(2)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上海长江出版交流基金会会同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版权局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最终产生入选作品;
(3)评审结果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版权局适时发布。
六、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项目秘书处
联系人:张远 电话:23204873 邮箱:zhangyuan@sbt.cn
地 址:上海市福州路390号五楼 邮编:200001
上海市版权局联系人: 贾老师 电话:24021706
七、入选作品资助方法
(1)申报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的作品通过评审后,上海长江出版交流基金会与申请单位签订资助协议;
(2)申请单位应向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项目秘书处提交外文版样书两本;
(3)上海长江出版交流基金会于收到样书后一个月内拨付资助经费;
(4)资助经费为入选作品翻译费用的50%–100%(原则上不超过1万美元,如有特殊情况,标准可以上浮,最高不超过2万美元);
(5)外文版本重印、再版时,应使用“本书获得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支持”字样和Logo。
八、外文版本尚未出版的入选作品的资助方法,除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执行以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按照资助协议规定的期限,于两年内完成外文版本的翻译、出版,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时间的,应于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向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项目秘书处书面提出,经同意后,可延期一次,时间不超过一年;
(2)外文版本正式出版后一个月内,申请单位应向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项目秘书处提交外文版样书四本,外文版的版权页上应使用“本书获得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支持”字样和Logo;
(3)上海长江出版交流基金会在收到外文版样书后一个月内按资助协议拨付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