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不列入本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行政村确认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6 分享
关于填报《不列入本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行政村确认表》的通知
沪新出发[2009]39号
浦东(南汇)、宝山、闵行、嘉定、奉贤、金山、松江、青浦、崇明等区、县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农家书屋工程是党和国家实施的五大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之一。 实施农家书屋工程,是上海市人民政府2008年22项重点工作之一。2009年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任务,列入市政府2009年为民实事十大工程之一。
2008年1月上海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广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上海市关于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宣[2008]150号)和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发布的《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沪新出法[2008]13号),确定全市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实施方案、职责分工等。明确上海“农家书屋”建设,最大特点是资源整合,依托农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与东方农村信息苑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工程共建共享。
日前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区、县文广局上报《2008-2009年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申报表》和《农家书屋建设调整名单》,与市农委社发处整理编印《本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资料手册》,对本市10个有建设任务的区、县的行政村进行了核对与统计。由于近两年来拆迁、合并等原因,郊区行政村数量变化较大,为确保市政府实事工程的顺利完成,做到不遗漏、不重复,实现全市行政村农家槲莸娜哺恰?
现将经过汇总的《不列入本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行政村确认表》发给你们,请再次核实是否遗漏、重复和注明的原因。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重大办的要求,请你局报区(县)人民政府盖章后,于11月20日前寄我局发行管理处。(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严正方,联系电话:64152467
地 址;绍兴路5号,邮编:200020
附 件:各区、县《不列入本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行政村确认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