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市“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6 分享
关于评选上海市“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的通知
沪新出发[2010]3号
浦东新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南汇区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奉贤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县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农家书屋健康有序的建设和发展,表彰农家书屋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开展农家书香“五个一百”活动为载体,决定开展上海市“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评选表彰“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100名。
二、评选范围
凡符合农家书屋建设标准并已授牌的、经各区、县文广局上报在册的行政村农家书屋管理员。
三、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热心服务。能管理好各类出版物,管理好农家书屋的配套设施,执行好各服务环节的管理制度。在工作中自觉培养奉献意识,发扬公益精神,热心为农民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2、善于沟通,组织活动。具备一定的表达、交流和沟通能力。积极主动向村民宣传农家书屋,向读者介绍书籍、提供信息、解答问题。能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建立联系等。能为村民策划组织读书会、读书竞赛等活动。
3、熟悉业务,勇于创新。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具备与管理书屋相应的文化素质。具备与书屋有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主要包括出版物的基本知识,图书分类、管理和农家书屋基本服务的相关知识。在开展工作中有新意、有特点、富有创新精神。
四、评选程序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全市已建行政村农家书屋数量,按照统一标准分配“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名额(见附件1)。各区、县文广局根据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并推荐上报。最终评选结果由市新闻出版局、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审核评定。
五、表彰奖励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召开表彰大会,向获选的100名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报送要求
请各区、县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参评的“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填写相应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并提交照片一张,照片必须以所在农家书屋为背景,体现管理员在书屋工作中的情况。
参评材料需分别提供电子版和文字版各一套,报送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liu@sppa.gov.cn或yzfnjsw@hotmail.com,邮件主题注明“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评选(区县名)”字样。文字版由相关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寄至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邮编:200020,联系人:刘捷、严正方,联系电话:64152467。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31日。
附件:
1、各区、县“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 名额分配表
2、上海市“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推荐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