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举办“我的书屋,我的家”——全国农家书屋阅读讲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6 分享
关于转发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举办
“我的书屋,我的家”——全国农家书屋
阅读讲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沪新出发[2010]10号
浦东新区、宝山、闵行、嘉定、奉贤、金山、松江、青浦、崇明等区、县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向各地新闻出版局发出《关于举办“我的书屋,我的家”——全国农家书屋阅读讲演活动的通知》(新出厅字[2010]19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市新闻出版局、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农家书香“我的书屋,我的家”农家书屋阅读讲演活动方案》确定的内容,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农家书屋阅读讲演活动。阅读讲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我的书屋,我的家”为主题的阅读讲演活动,由各区、县文广局推荐2个优秀节目。
二、推荐的优秀节目,由市新闻出版局、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统一报送全国农家书屋阅读讲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30日。
四、各区、县文广局于2010年5月3日前将节目资料、选手的基本情况及讲演视频资料传(寄)至市新闻出版局(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邮编;200020,联系人:严正方,联系电话:64370176-6506,传真:64373785。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