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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关于开展2012上海“农家书香”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4 分享

     沪新出发[2012]25号

浦东新区、宝山、闵行、嘉定、奉贤、金山、松江、青浦、崇明等区、县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本市“农家书香”征文活动是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倡导全民阅读活动,丰富广大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广大农村群众享受阅读的快乐,营造“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社会氛围,根据市委宣传部对农家书屋“五个一百”活动的指导要求,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本市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区县开展 “我爱读书,我爱生活”为主题的2012上海“农家书香”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区县的市民、企事业单位职工、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在城镇乡村务农、务工、学习和生活的广大群众。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以“我爱读书,我爱生活”为主题,内容可以叙述读书在个人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可以结合个人读书经历,抒发读书感悟、心得体会或人生思考;可以围绕个人喜爱的一本书,撰写读书评论、随笔、读后感等。

(二)征文所涉及的图书应由国内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发行,内容导向正确,有益身心健康,格调积极向上。图书类型不限,所提到的图书请标明图书的作者、出版单位和出版时间。

(三)征文体裁限为读后感、书评、随笔、散文等,不包括小说、诗歌。征文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字数在1200—2000字间。征文要求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思想性、文学性和较强的可读性

(四)征文末尾请注明作者的姓名、年龄、学历、身份、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所属区县镇(街、乡)和村(居委)。其中身份特指: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区县的市民、企事业单位职工、机关工作人员、农民、学生、农家书屋管理员、大学生村官,以及外来务农、外来务工者等。

    (五)格式要求:work电子文档,标题用黑体小二号,内容用楷体三号字。

    三、活动安排

    (一)2012年12月下旬至2013年3月上旬,各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区、县文广局组织当地广大群众和农家书屋的读者开展本地区“我爱读书,我爱生活”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每个区县从当地投稿的征文中评选出30—40篇优秀文章,于2013年3月30日前报送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4月中旬,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出100篇获奖征文。

(三)本次征文活动评选出的100篇获奖征文,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择时向2012上海“农家书香”征文活动的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对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区县将颁发征文活动组织奖。

(四)拟将组织评选出100篇获奖征文,结集出版《耕读新曲——2012上海“农家书香”征文选辑》。

四、组织领导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区、县文广局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征文活动的征集、筛选、汇总工作,保证征文的质量。要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征集方案,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做到全面、广泛、真实地激发本地区广大群众参与征文活动的自觉性与主动性。通过读书征文活动,促进全民阅读活动,带动农家书屋工程工作。

    五、报送征文方式

农家书屋建设区、县文广局按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征文。纸质版请寄: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邮编:200020,联系电话:64373785、64370176-8304。邮件封面请注明“2012农家书香征文活动” 字样。电子版请发至:yzfnjsw@hotmail.com,邮件主题注明“2012农家书香征文活动(区县名)”字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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