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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编制 《2017年上海市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 采购指导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8 分享

                 沪新出发[2017]10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各出版单位:

为指导本市做好2017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的选配、采购工作,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编制《2017年上海市农家书屋图书、重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报纸、期刊采购指导目录(八)》(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指导目录》由世纪出版集团、各出版单位按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报纸、期刊等四大类分类、分部组织推荐,经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汇总后根据同类型出版物在同等质量、定价的优势并考虑专业出版单位的特点基础上,确定候选品种。再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确定。

二、推荐原则

(一)推荐出版物的内容要求

1.推荐的出版物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中国梦”的宣传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和优良家风、乡贤文化等。鼓励报送全国性文艺评奖获奖优秀作品,推荐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2.推荐的出版物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着力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文化自信,坚持服务人民,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3.推荐的出版物要满足农村文化小康建设的实际需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和文化生活,提升文明风尚和科学素养。一是以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重点,推荐提高农业供给质量、推进智慧农业、培育乡村工匠、创新生产经营方式等推动智力扶贫的出版物。二是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重点,推荐生动活泼、富于童真,能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增长知识、提升素养的出版物。三是以提高农民防灾自救能力为重点,推荐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生活健康、应急自救、维权保障等方面的出版物。同时,推荐出版物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的阅读需求。

(二)推荐出版物的品种要求

1.《指导目录》拟编制的品种为:必备图书300种,推荐图书300种,优惠图书300种,特供图书100种,必备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60种,必备报刊20种。已编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的《2017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的出版物除外。

2.《指导目录》图书部分分为政治、经济、科技、法律、卫生、文艺、文化教育和少儿等八大类别,由必备书目、推荐书目、优惠书目、特供书目等四部分组成。其中,必备书目以20178月底前已经出版的新书为主,由各出版单位申报;推荐书目为201512月底前出版,适合农家书屋需求的出版物;优惠书目为历年出版、适合需求的出版物;特供书目为历年出版、适合需求的赠送出版物,以上四部分的图书推荐要符合上述内容的要求。书目格式依次为:序号、类别、书名、作者、出版日期、书号(ISBN)、定价、印张和出版单位、内容提要和作者简介等。

3.《指导目录》必备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推荐为20178月底前已经出版,且在市场上继续销售的。(每个品种光盘数量一般控制在5张以内)

4.《指导目录》的报纸、期刊为必备报刊。必备报刊以总局《2017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中的本市出版的报刊为主。

5.《指导目录》的品种界定:一种书籍、图片,作为一个品种;属多卷本分册定价的(分别使用书号的),每一分册作为一个品种;多卷本统一定价的(使用一个书号的),作为一个品种(每一种卷本册数不超过3册。且为同一作品),修订本选择最新版。

三、具体要求

(一)请世纪出版集团、各出版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本市农家书屋出版物的推荐工作。

(二)出版单位应报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精品力作,鼓励报送优秀畅销图书。

(三)凡推荐的出版物必须由本单位正式出版,并拥有出版权,能提供样书(样盘)。未正式出版的出版物不得推荐;有版权纠纷的出版物不得推荐。

(四)推荐出版物必须保证质量,为农家书屋所提供的出版物不能在内容、编校、装帧、印制等方面降低质量标准,要与提供的样书(样盘)一致。

(五)推荐出版物一旦入选《指导目录》,必须向采购方保质、按时、按量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

(六)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限定采购价格:VCD每张价格不超过6.5元;CDDVD每张价格不超过15元。

(七)各出版单位推荐必备书目的出版物,请认真完成封面、书名、书号、出版单位、出版日期、定价、版次、开本、装帧、页数、作者、内容提要等详细资料电子文档,并刻录光盘1张。

(八)各出版单位在为农家书屋提供出版物时,有涨价、不供货、降低质量标准等行为的,一经举报核实,将按规定处理并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的资格;情况严重的,将取消其今后申报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的资格。

各出版单位在推荐出版物的同时,须提交一份承诺书,对遵守上述版权、质量、供货、价格等规定作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作程序和时限

(一)各出版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上海市农家书屋图书推荐汇总表》或《上海市农家书屋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纸质版2份(附件12),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推荐必备书目的封面、书名、书号、出版单位、出版日期、定价、版次、开本、装帧、页数、作者、内容提要等详细资料电子文档,以及将其刻录光盘1张;

2.推荐的必备书目和推荐书目,提供样书(样盘)1册(张、套);

3.纸质及电子版出版单位发行部门联系表,纸质版2份(附件3),需加盖单位公章;

4. 纸质承诺书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表格可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农家书屋网(http://cbj.sh.gov.cn)公告栏中下载。各出版单位已入选总局《2017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的出版物,可在中国农家书屋网(www.zgnjsw.gov.cn)中查询。

(二)各出版单位申报的必备书目和推荐书目,请提供出版物样书(样盘)1册(张、套),同时将 2017年推荐必备书目的出版物的封面、书名、书号、出版单位、出版日期、定价、版次、开本、装帧、页数、作者、内容提要等详细资料的光盘1张,以及经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和《发行部门联系表》各2份送至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收)。

(三)各出版单位务必于2017926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出版单位要对申报的材料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401室,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邮件包装外请标明“2017推荐,出版社名”,

联系 人:严正方

    编:200020

联系电话:6437378564313825

电子邮箱:yzfnjsw@126.com

附件:

1、《上海市农家书屋图书推荐汇总表》

2、《上海市农家书屋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推荐汇总表》

3、出版单位发行部门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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