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各地做好2023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制定了《2023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2023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2022年度“中国好书”、2022年度“农民喜爱的百种图书”将自动列入《推荐目录》。现将《推荐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加强农家书屋出版物配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发挥主题出版引领作用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主题出版物选配,重点配备一批科学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阐明“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介绍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特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成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的重点主题出版物。着力发挥优秀出版物的引领作用,推动学思想、用思想,为广大农民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切实提升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工作标准
落实农家书屋服务标准,确保每年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图书不少于60种、开展阅读活动不少于4次。用好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推动地方政府履行职责,安排农家书屋工作经费,每年每个农家书屋出版物配备资金应不少于2000元。在农家书屋配备的出版物中,《推荐目录》列入的品种和数量比例不得低于70%,本省(区、市)出版物比例不得超过30%。以合理的图书印张价格作为依据,避免因采购价格过高或过低影响采购质量。
三、满足群众需求,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提高农家书屋出版物配备的针对性、适用性、可读性,深入推进“百姓点单”服务模式,探索开展“书展选书”“书城选书”“网络选书”,提高农民自主选书比例,推动农民群众成为出版物配备的主角。着眼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把提高质量作为工作的生命线,构建品位健康、品质优良、品类丰富的农家书屋内容供给体系,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四、规范采购行为,强化补充工作监督指导
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靠前指导监管,规范政府采购、做好信息公开,不断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出版物补充工作效果。要对出版单位入选《推荐目录》出版物的发行工作加强指导检查,规范发行行为。要严肃查处降低印制质量、违规加印、偷换目录品种等行为,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出版单位予以通报。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杜绝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
各地出版物配备工作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于12月15日前,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书面报送本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配备工作情况。国家新闻出版署将适时对出版物配备工作开展检查。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3年4月21日